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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12月-2025年3月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公告

2024-12-12


 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,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采购人)对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12月-2025年3月氢氧化钠项目进行

  本项目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分批次进行供货,具体供货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。

  资质条件: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。报价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其中,经销商的,还须提供有效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;代理商的,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。报价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,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;委托第三方运输的,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,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及危化品运输资质;

  业绩要求: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至少1项国内供货300吨以上氢氧化钠的业绩证明。业绩含合同封面、合同签章页、供货范围表,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;

  其他要求:报价人不能作为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项目报价。

  5.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(网址:,以下简称“电子采购平台”)发布采购公告。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.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,在“投标管理-我要参与”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【立即参与】按钮后,进入“我的项目”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。

  6.2递交方式:报价截止时间前,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、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。

 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,下载地址:电子采购平台(网址:)首页“帮助中心-操作手册-供应商操作手册”。供应商操作手册中“5.2询价采购项目”的操作流程。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.联系方式